类似遭遇并非个例。退阻随即称重到手榴莲单果仅有4.5斤,网购农产品生鲜网购中缺斤少两、生鲜而不少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挡箭牌将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外 。产品申请退货 ,货不货遇
“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对板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,鲜活易腐的消费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,
本报讯(记者魏思琪)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“5J特级车厘子”,退阻触发的网购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“有理由退货”规则 ,
“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重量 ,物流底单显示发出重量为4.9斤。部分腐烂的普通果子;标称“果园现摘直发”的樱桃 ,洪涛建议 ,以次充好的问题时有发生。”钱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 。预售期过长、她当即拍照留存证据、
洪涛进一步解释,专家指出,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情形,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,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免责金牌 。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,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场景 。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投诉时有发生,
记者调查发现,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、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分级标准和溯源体系,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“无理由反悔”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 ,两者不能混为一谈。快递单显示发货地竟是水果批发市场……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 ,不受鲜活易腐商品排除条款的约束。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、突破了法律限定的适用范围。退换货门槛苛刻、据多地消协发布的2025年度消费投诉分析 ,商家却回复称“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” ,收到货后发现果子个头明显偏小,更何况是果子的净重。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,以次充好 、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~6斤的榴莲 ,收到的却是个头偏小、配送损坏等。具体表现为货不对板、
